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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州厅壁记皇祐五年七月 北宋 · 刘公仪
 出处:全宋文卷一○四三、《宋代蜀文辑存》卷二五
壁记非古,盖出于近世,其载名氏、志善恶,亦《春秋》之旨也。
夫郡政在上而下民议焉,弗可遏已,必曰某守廉平公正,某守惠和仁恤,昔受其赐多矣;
某守残忍惨礉,某守贪墨割剥,昔被其患深矣。
虽岁祀寝久,父诏子,兄诏弟,而未尝弭忘。
噫,民之无知其可欺耶?
是壁记不可阙也尚矣。
昔元道州尝病自作记者则媚己,为人作者则媚人,故今之所记,第志其名位迁次而已。
若州之废置备于图牒,政之能否存乎民言,此皆略而不书,谨断自圣宋乾德三年翟作坊而下,得三十三人,列之于左,馀俟来者嗣而笔之。
皇祐五年七月初吉,郡进士刘公仪记。
按:《合川志》卷四四,民国刻本。
邓司理墓志铭绍兴元年 宋 · 刘才邵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八四七、《杉溪居士集》卷一二
公姓邓氏,讳柔中字克强
其先以国为姓。
唐之季年,七世祖工部合肥来守宜春,卒官下,其子士曹以时方多虞,不克奉丧以归,乃营于吉州庐陵县儒林乡,因家焉。
曾祖讳德清,祖讳守惠,父讳冠,皆晦迹丘园。
惟祖以次子安通金闺籍,再赠至宣德郎
公寸田粹夷,不植荆棘,敏于溉养,所得益丰。
平居怡然,不与物校,至遇事即惟义之从,无所顾恤,盖志于仁而济之以刚者。
在童丱时已知嗜学,及长,博览经史,为文根于义理。
州学官第其所试,多占第一。
至于生平操履,尤为乡邦所推重。
尝举八行,公曰:「是皆所当为者」。
延请甚力,终不肯就。
前后荐贡,凡五至礼部。
政和八年预廷试,擢第四人,得登仕郎,注迪功郎,司湖州兵曹事。
未满考,以父忧去职。
服除,授广州士曹掾,复旧制,为左司参军
受代还,以建炎四年八月二十有三日卒于家,享年六十有四。
诸孤以寇盗未戢,襄事不可缓,即以九月二十有一日葬公于儒林乡丹桂里大熂山之原,惟是所以贲幽竁,图不朽,势未暇也。
既葬之明年,其孤祖予以州治中赵侯所状公之行治来请铭,至于再三。
某顷在学校时,尝与公同预贡士籍,知公粗悉,因叙列大概,与素所知于公者,复掇取所载事以实之。
公在湖州时,朝廷方崇道教,第欲镇抑浇浮,化以清净,德意甚厚。
而官吏失于奉承,其徒有触法者,往往不加诃禁,使益得自肆。
康道士张守真素狡狯,诬告华藏院隐没户绝物产,院尝被火,无券约可證,坐是久不决。
有旨邻路委官覆实,公适当行,众为公惧,公曰:「是不难晓,且委官正欲直其事耳」。
为檄所属县,俾阅架阁故事,于其中得华藏累年所输租籍。
守真辞伏,众复叹其敏识。
广濒海多盗。
捕赏优于他路,而徼功之人借宠大吏,傅致其罪,理官例畏缩,鲜敢发其奸者。
一日,府以盗付狱,论法应死,公察其非是,而告者乃府中亲吏,而异时系狱之巨猾也,稍加讯鞫,具得冤状。
慨然曰:「吾宁一官不敢忤奸胥,而枉杀十数人乎」!
卒为明白之。
郡卒之妻有失礼于其姑者,卒怒甚,殴之致毙。
狱成,当流海上,泣诉于公曰:「罪固当尔,但老母病,无兄弟供朝夕,幸有以哀怜之」。
公为作百馀言启其事,大略以谓:刑所以教,犹医之已疾也。
善用刑者,宁失不经,不欲深文以伤化;
善为医者,务收全效,不肯滋毒以害生。
卒之所犯,徒以母故,今得远徙,母无以养,稽之人情,有可矜者,愿加详谳。
州将素严,毅然以公言为是而从之,卒赖以免。
夫古人行己之大要有二,曰仁与刚。
狠愎暴戾似乎刚,脂韦无断似乎仁。
二者若相近,而害于仁与刚之实莫甚焉。
苟惟不致慎于所择,而眩于真赝,则蔽于自用,专犯不韪,与愿而无以自立,其失均也。
公所学与士友之所期者,皆不克有所施设,特见于折疑伸枉,多所平反,亦足以发明其能志于仁,而济之以刚也。
阴德之报,名登玉书,庆流后昆,公其有以当之矣。
娶任氏,先公八年卒。
子男二人,长即祖予,力学攻文,副以行实,今为太学免解进士。
祖善业履似其兄。
女一人,适进士李惇叙。
孙男一人尚幼。
有《群经解义》五卷,文集十卷,《家诫》一卷,藏于家。
铭曰:
有韫于中,不得以有为,享报当厚,而止于斯,造物者岂终啬于公耶?
在其子孙,庶斯言之不欺。
逢原墓志铭 南宋 · 刘克庄
 出处:全宋文卷七六四○、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卷一六二
余谢事之明年,郑贡士南吉将葬其二亲,来求铭于余。
时余已八帙,才尽而思涩,诺人志铭或健忘失记,或常挂怀抱而累岁不克为,其人往往厌倦不复至。
南吉守余数月,不懈益勤,余矍然曰:所诺诸家,其官高卑、人显晦未暇论,姑以迫葬欲掩诸幽者为先。
按君名浚甫,字逢原
累世业儒,君尤刻苦,视朋侪工雕篆、挟套括取高第者心轻之。
讲学贯通伦类,属文根极体要,乡先生方铁庵、王臞轩皆推重。
铁庵所至与同载,晚客于塾,俾姻族隽秀师焉。
嘉熙丁酉拔胄解,余从弟居厚衡文得之。
淳祐庚戌擢第,授惠州归善主簿
居厚守潮,拉君南辕,摄揭阳郡博士,士民称之。
又摄郡幕,有甲乙斗杀之狱,吏以谋杀坐甲,君辨之曰:「刀出乙家,非甲本意」。
卒从斗论。
里人有官于潮考试以殁者,君极力营其后事。
归善宿次,余叔弟处和守惠,移书趋上,余以诗饯之,宾主相得欢甚。
郡创丰湖书院,请充山长,君巽与郡博士而自居堂长。
忽得滞下疾,既愈复剧,处和为迎医外邑,竟不起,淳祐甲寅二月二十九日也,年五十。
处和为治棺衾,哭之哀,率同官赙其归,殡于某寺。
娶李氏,处士应甫之女,后君八年卒,景定壬戌三月二十日也。
咸淳乙丑十有二月十五日,合葬于嘉禾里满党山之原,以仲子祔。
子男三人:南吉,壬子乡荐;
次传孙,早夭;
次似孙。
女三人:长适赵时淀,将仕郎
次适陈作霖、陈
孙男女各三人。
所著有《经史考》,其自述曰:「郑玄集六经笺传,而谈经之失无出于玄;
马迁为史笔巨擘,而记事之失莫甚于迁。
我朝诸儒接乎朱、吕氏,理义之学大明,而经史百家,众说淆乱,未能尽订而归一。
三礼经传于古人均田建国之制多阙未讲,《纲目》、《大事记》于前史记录加笔削而犹多错讹」。
使天假之年而究其学,岂不可以继君家夹漈、湘乡乎!
君上太府卿露由侯官徙莆,号南湖先生,其后徙后埭。
君曾大父恪。
大父毅,贡于乡,晚当大对,不就,号郑昼树
父度,博学高年,侍郎林公元质受业焉。
母黄氏,乡先生通直郎鼎之女。
铭曰:
昔者吾友,议郎苔翁,每叹叔季,科目□崇。
偶□程度,立致显融;
放下黄册,叩之空空。
激哉是言,未敢苟从。
多士之生,各系其逢。
固有寡浅,宜卑而穹;
亦有耆硕,宜达而穷。
嗟嗟逢原,策萤雪功。
先贤难疑,诸儒异同,探索精微,条理始终。
万逢掖间,群雌一雄。
此日杲杲,彼天梦梦,不芸香上,夭瘴中。
吉也苦心,蔚有父风,如参于晰,如畤于通。
闻诸老儋,天犹张弓,岂昌厥后,遂塞于躬。
嗟嗟逢原,归于其宫,所积者厚,其报必丰。
贡士仓记嘉定九年 南宋 · 林子升
 出处:全宋文卷七四二三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七五一三
古之士学且养,岁大比则乡以礼兴之,远则诸侯贡之,故士不以贫贱累,出处神守全固,无所沮抑,蔼然为多材之世。
自举选废,诸侯无蔽贤之罚,下国之士,绝望于王都。
汉制,令郡守身劝为之,驾与计偕,则县次给之食,此意犹厚。
然科目既兴,士不暇养而竞趋其利,上之人方艰难曲折以处其多,汉之制复不行,贫与远者病之。
凡其地之达者寡,而业不能以自坚,曰士之罪则有辞矣。
连号三湘最远之州,后属岭南,川浮陆赴,纡回演迤,重以数十年绿林荐扰,生理未复,士窘于舂聚而进取者少。
番禺吴公握符来守,一日延见逢掖,吏视刺贺谒,公即而问之,对曰某贡士也,某与贡而未果行也,某于某年已行,今免试而不果再也。
公喟然曰:士幸举于乡,其不能致者非贫则远,何其贫且远也!
昔者吾先子校文于此,吾试邑于此,今又此来,于诸君能无情乎!
且兴贤举士吾职也,将图之。
属有愚氓鼓左道以乱俗,执而闻之,宪台当其罪,没入其产,委所司定估,为钱九十万。
士有臆公之言,遂白以状,愿杀半估得之,岁收入为贡士费。
公曰是吾心也,亟上其事于宪宪使太博潘公韪之,下有司行之。
公复调度偿其半,而士无费。
相攸于类之东,创为二仓,命法曹赵汝玫戒其役。
甍连宇周,出内有区,视学之储,面势惟称。
既讫工,士合而请曰:守惠吾郡,政且成矣,民犹祠而祝,况蒙其大者乎?
将伐石,愿为诸生记之。
子升职佐风教,知颠末甚悉,因谂之曰:子知由所以得请乎?
于州,州复于宪,文移上下,官有定估,欲以己意夺之,事难而势逆,然士当守之心,守当宪之心,难而易,逆而顺,何也?
治有本末,知所先后者,无龃龉也。
又知守所以惠子乎?
劝学广租,教且养也,乃使战文于京师,不损而家以善其身,不抑而志以生其气,从容掉鞅,与上国之士争衡,策勋弗鼓行,其又奚辞!
虽然,子知德公而不知报公,犹为未知也。
报者何?
思所以为士而已。
学问以玉于成,艺术以材诸位,以正主庇民尚仁义之志,以官天地府万物致功用之极,权舆仕进,有士之责,视施而报,岂徒纪于斯文!
公名纯臣,今官朝奉大夫,以嘉定甲戌二月至连,仓之成丙子二月也。
郡博士林子升记并书。